2008年10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欠债不想还 请友告自己
葛东方

  为逃债,洪某出具假借条让朋友起诉自己。10月10日,台州椒江法院以防碍作证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  去年3月,洪某和妻子丁某协议离婚,但家庭财产并未分割。得知这一情况后,债主陈某等人告到法院,要求洪某、丁某归还借款。
  因怕房子被法院拍卖还债,洪某就出具了25万元和20万元的假借条,让朋友王某、孙某(均另外案处理)也起诉自己,以保住部分财产。但他的计谋最终未能得逞。